为了加强水电站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大坝安全监测工作(以下简称监测工作),确保大坝安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可靠运行,根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以发电为主、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大、中型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测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监测工作包括监测系统的设计、审查、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更新改造和相应的管理等工作。监测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了解大坝工作性态,掌握大坝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异常现象或者工程隐患。监测系统应当与大坝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