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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及岩土工程安全监测仪器生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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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类仪器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QS(川)XK07-0003-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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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监测仪器安装管理
来源:四川葛南仪器有限公司 | 作者:四川葛南仪器 13990288886 | 发布时间: 2020-07-01 | 1728 次浏览 | 分享到:
监测仪器安装前,安装人员应检查、核对仪器设备清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说明(书)或使用手册、检验测试报告等资料文件,并提交监理审查,符合要求后交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归档保存。申请仪器安装(分部)验收时,安装单位应提交验收申请,并附有下列资料:1 仪器安装(分部)工程工作报告。2 所有仪器安装考证资料。
3 施工期监测及整编资料。4 施工期监测资料分析报告。 验收前一周内,安装单位应进行所有项目和仪器的观测至少一次,其数据交验收委员会(小组)审(备)查。 验收委员会(小组)应组织大坝安全监测专家,对已安装的仪器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填写专家现场检查表。检查表格式。专家认为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测、观测。安装单位应准备好测读仪表。仪器(分部)工程验收时,监测仪器安装完好率可按可更换部位和不可更换部位控制。1 可更换部位的仪器完好率100%,为合格。2 不可更换部位的仪器完好率85%以上,为合格。

 监测仪器安装管理
8.1  安装前的管理
8.1.1 监测仪器安装前,安装人员应检查、核对仪器设备清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说明(书)或使用手册、检验测试报告等资料文件,并提交监理审查,符合要求后交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归档保存。
8.1.2 安装人员(单位)应编写仪器设备的安装施工细则,并提交监理和建设(管理)单位,其主要内容包括:
    1 安装技术要求和环境要求。
    2 安装方法、程序及考证表。
    3 仪器设备及信号电缆的保护措施。
    4 观测方法和观测仪器使用、维护方法及要求。
8.1.3 安装人员(单位)应编制仪器设备的施工程序、施工组织及施工进度(计划),并提交监理。
8.1.4 安装单位应准备好必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具和材料,并完成配套的土建工程。
8.1.5 安装人员应在现场对监测仪器设备做外观检查及(起)初始值测试,检查测试结果应记录存档。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仪器设备方可安装。
8.2  安装中的管理
8.2.1 安装单位应指派熟练的技术人员进行仪器设备的现场安装,建设(管理)单位应派人参加仪器安装,并接受技术培训。
8.2.2 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应注意安全,包括人身安全、结构物安全和仪器设备安全。
8.2.3 安装人员应严格按安装细则、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仪器设备的安装;安装过程中应按要求进行测试、记录及计算验证,同时测记环境参数;安装完毕后应准确确定其起(初)始值或基准值,填写仪器安装考证表。
8.2.4 对需防雷的仪器设备应做可靠的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应满足SL268规范要求。
8.2.5 对易受环境影响的仪器设备应加以保护,安装在坝体外部的仪器设备,应考虑日照、温度、风沙等恶劣天气对仪器设备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
8.2.6 仪器安装过程中应按设计对电缆加以保护,电缆及其走线应做标志(识)。
8.2.7 仪器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及时向监理和业主或质检部门报检(验)。业主、设计、监理各方应联合对仪器安装质量做出评定。
8.3  监测仪器设备施工期管理
8.3.1 安装单位负责监测仪器的施工期管理,建设(管理)单位应予以配合。
8.3.2 安装单位应制定监测仪器设备的施工期运行管理制度及仪器测读操作规程, 指派专人负责监测仪器设备管理。
8.3.2 管理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观测、记录与保存数据,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安全。
8.3.3 管理人员应按要求进行监测仪器设备检查维护,保证监测设施施工期正常工作与安全。
8.3.4 管理人员应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判别、评价,发现异常应复测;如发现工程异常,应及时向水库建设(管理)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8.3.5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资料整理分析,提出分析报告,并刊印存档。
8.4 监测仪器安装(分部)验收管理
8.4.1所有仪器按设计安装完成后,安装单位应申请仪器(分部)工程验收。
8.4.2申请仪器安装(分部)验收时,安装单位应提交验收申请,并附有下列资料:
1  仪器安装(分部)工程工作报告。
2  所有仪器安装考证资料。
3  施工期监测及整编资料。
4  施工期监测资料分析报告。
8.4.3 验收前一周内,安装单位应进行所有项目和仪器的观测至少一次,其数据交验收委员会(小组)审(备)查。
8.4.4 验收委员会(小组)应组织大坝安全监测专家,对已安装的仪器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填写专家现场检查表。检查表格式见E.1.1。专家认为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测、观测。安装单位应准备好测读仪表。
8.4.5仪器(分部)工程验收时,监测仪器安装完好率可按可更换部位和不可更换部位控制。
1 可更换部位的仪器完好率100%,为合格。
2 不可更换部位的仪器完好率85%以上,为合格。
8.4.6 验收意见应明确:
1 仪器设备是否按设计全部安装完成。
2 仪器的基本资料和安装埋设考证表是否齐全。
3 仪器安装完好率是否满足要求。
4 观测资料是否完整,其整编是否规范。
5 观测资料分析结论是否合理。
8.4.7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验收委员会(小组)可采取中止验收或部分验收等措施,并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8.4.8 验收后建设(管理)单位应将所有验收文件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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