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基线性度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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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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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后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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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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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性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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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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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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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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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感器自校系数与厂家标定系数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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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式仪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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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感器温度修正系数与厂家温度修正系数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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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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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锚索测力计量程应具有超限20%的能力,在超量程范围内,仍能满足性能要求。
6.6 传感器引出导线与仪器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0 MΩ。
6.7 水下工作的传感器,其密封性能应达到1.2倍额定工作水压下连续工作2h无渗漏,且绝缘电阻大于50 MΩ。
7.1校验条件
7.1.1 锚索测力计通常可在室温:+10℃~+35℃,室温变化≤1oC/h;相对湿度≤80%;大气压力:86kPa~106kPa;周围环境无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电磁场和明显振动的条件下进行校验。
7.1.2 力学性能校验用的主要仪器设备:
7.1.2.1 选择具备有效使用期的精度3‰以上的压力加载装置。
7.1.2.2 振弦式读数仪或差动电阻式读数仪。
7.1.2.3 500V直流兆欧表、万用表各一台。
7.1.3 温度性能校验用的主要仪器设备:
7.1.3.1 双层保温桶一只。
7.1.3.2 可调节温度的恒温水槽一台(带搅拌器)。
7.1.3.3 二级标准水银温度计一支。
7.1.3.4 频率读数仪一台或差动电阻式读数仪一台。
7.1.3.5 500V直流兆欧表一台。
7.2 校验项目和校验方法
7.2.1 按本校验方法的第3.1条、第3.2条、第3.3条和第3.6条要求对锚索测力计进行外观和性能检查,经检查符合要求时,再进行其他项目的校验。
7.2.2 力学性能校验:
7.2.3在正常校验条件下,将锚索测力计预先放置24h以上。
7.2.4 压力机应配置刚性加压垫板,锚索测力计承载筒上下面均应有厂家配套专用承载垫板,加压垫板及承载垫板均应平整加工。
7.2.5将锚索测力计放置于加载装置的承压盘中心,使测力计、加压垫板及承载垫板均与压力机传力柱同轴,偏心差应小于1.0mm。正确连接读数装置,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2.6 正式加压前,应对锚索测力计预压三次,预压压力应大于锚索测力计额定压力20%。预压时,缓慢加、退压力,并在最大压力处稳压1 min,每次预压间隔一分钟;预压过程中,观察读数装置的显示数据,是否按正常顺序递增、递减。三次预压后,锚索测力计应静置5 min,再进行正式校验。
7.2.7校验时,校准点通常应包括基点和满量程点,并按均匀分布取5点压力级。
7.2.8 校验首先从量程下限(或零点)开始,按选取的校验点压力逐级平稳加荷至满量程压力值。每级压力至少保持1min后,读取压力传感器输出值,依次记录各级(校验点)上行程输出值;加压至满量程压力值后,再逐级平稳退荷至量程下限(或零点压力),记录各级校验点的下行程输出值为一个循环,每台锚索测力计应至少进行三个循环。
7.2.9 校验读取各测点数据时,应严格保证施加压力的稳定。
7.2.10 需要超量程校验时,按超量程20%压力为上限,按上述步骤进行分级校验。